当政府警察权力(“Police Power") 在地方、州同时发生时,“重新开庭动议”与“检察官自由裁量权”的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
1. 什么是“检察官自由裁量权”(Prosecutorial Discretion)?
在国土安全部律师批准后,经法官同意,客户不再处于遣返程序中。我们称之为“PD”。一旦PD被批准,国土安全部仍然可以将当事人重新送回程序 (Without Prejudice)。例如,如果国土安全部有新的将客户重新送回遣返程序的理由例如新的犯罪记录或者违法行为。
PD 申请简单而复杂,在笔者刚刚处理移民法庭案件的初期,PD 申请对于我来说属于比较方便的一种”决策“,好处是客户可以避免驱逐令,同时间客户也暂时放弃了或者移民福利的机会,比如,工卡。
当然,移民局可以批准工卡,根据每位客户的个人情况,或者某些移民官的“疏忽”,介于C8类工卡只在政庇申请状态有效。
PD 是很好的一种律师手段。如果客户正在申请亲属移民,移民法官可以关案。客户可以继续其在移民局的亲属移民申请(目前这项计策属于停滞状态)。
在批准PD 时,移民法官和国土安全部律师会考虑客户在美国建立的信用。例如,良好的纳税记录、就业、客户作为尽责父母的证据等。
2. 什么是“重新开庭动议” (Motion to Reopen)
时间和时机的作用也在重新开庭动议中发挥作用。
当客户被签发了驱逐令,同时间滞留在美国时,重新开庭动议可以给客户第二次提交移民申请以及保留工作许可工卡的机会。
对于驱逐令,以“国家条件变更”或“驱逐令签发后出现新的事实信息”为由,向移民法院申请给予客户第二次庭审机会。
笔者个人认为“基于国家条件变更”的重新开庭动议的批准率低于“基于有理由缺席出庭“。
尽管如此,许多拥有个人税号(ITIN) 的客户在背负驱逐令多年后仍是美国纳税人。
移民重新开庭意味着为客户的生活开辟新篇章。这是因为当客户拥有有效的工作许可和社会保证时,他/她可能有更多的选择来继续接受教育、合法就业。同时,客户在医疗保险方面也有相应保障。
当工作许可为当前的“未经授权的就业”提供了合规机会时,它可以在雇主和客户之间建立更深的信任。